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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買房送女友3個月後分手 為房子兩人對簿公堂

  2012年9月,47歲的張祥認識瞭20歲的史湘玲,不久,雙方談起瞭戀愛。當年10月,史湘玲用父親的身份證,由張祥付款在西安城北買瞭一套價值近60萬的房子。三個月後,兩人分手。而今年4月初,史湘玲的父親收到瞭法院傳票,張祥已將他起訴至法院,並想要回位於城北的房子。對此,史湘玲聘請瞭律師,應訴這場官司......

  日前,本案在蓮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,當庭並未宣判。

   事件:分手後,男子想要回房子

  在西安擁有兩傢遊戲廳的張祥(化名)有傢庭,還有兩個孩子,收入頗豐。2012年9月,他認識瞭身材高挑、長相甜美的女孩史湘玲(化名)。通過進一步瞭解,當時有男友的史湘玲雖知道張祥有傢庭,但對他並不排斥,兩人也就慢慢產生曖昧關系。

 &什麼是信貸房貸年息emsp;認識一周左右,張祥說要給史湘玲買套房子。史湘玲隨後告訴父親,要買一套房子孝敬父親。2012年10月,史湘玲用父親的身份證,在西安城北買瞭一套價值近60萬的房子,房款由張祥支付。

  兩人的關系維持瞭三個月後,逐漸淡起來,最後,兩人基本上也沒瞭聯系。而今年4月初,史湘玲父親史某收到瞭張祥起訴他的法院傳票。

  "他是買給我的,怎麼分手瞭還要要回去?"史湘玲有些憤憤不平,隨即也聘請瞭律師,應訴這場官司。

    庭審:當事人未到場,雙方律師代出庭

  昨日上午,本案在蓮湖區法院民事庭開庭審理。原告張祥、被告史某均未到場,雙方代理律師代為出庭。

  "請求法院依法確認史某所購的城北一處房產的實際購房人為張祥,並請求法院判令史某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。"張祥起訴狀稱:2012年10月,他準備購買城北的一套商品房,但由於自己已有兩套商品房,受政府購房政策限制,再次購房將無法辦理相關手續,於是他就找到史湘玲父親幫忙。

  起訴狀稱,張祥與史某約定:"由張祥出資,以史某名義替張祥購房。"史某同意,於是,張祥分三次將近60萬元轉入到開發商賬戶,由史某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。

  昨日,張祥的代理律師也出具張祥的兩套房產證明及購房合同、戶口本,以及在2012年10月向開發商付房款的匯款單等證明。

  但史某的代理律師認為,這些材料和本案並沒有關系。"被告名下房子和原告無任何關系,並且,原告有惡意訟訴之嫌。"庭審中,雙方的爭論焦點在於:張祥向房產開發商的匯款,直接受益者是否為史某。由於原告代理律師無法提供受益者為史某的證據,其向法院申請,從開發商處調取相應存檔資料。"開發商有存檔,能證明這三筆房款的受益者為史某。"但被告律師認為,原告並不能提供證據,且這套房產現實歸史某所有。所以,應當駁回原告要求。

    進展:需查明房款受益者,再開庭審理

  在4月12日的報道中,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浩公認為,"單純就本案來說,法律上有個原則,動產誰擁有就是誰的,而不動產,隻要有購房合同,或者房產證,上面是誰的名字,房子就是誰的。"

  但本案的核心問題在於,張祥2012年10月分三次匯款給開發商的房款,直接受益者是否為史某。法庭認為,"如果房款對應的受益者是張祥,那麼此次訴訟,法院會駁回,如果對應的是史某,史某則有不當得利之嫌。"

  由於原告律師不能證明該房產的受2016目前各銀行汽車貸款利率是多少益者為史某,法院需要調查核實清楚後,再擇日開庭審理。

新聞來源http://yt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06-24/08302260457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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